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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医事件频发,拿什么捍卫医者尊严?

2016-10-21 17:40:36 医者 尊严 暴力

摘要:从前几年的温岭杀医案,到去年广州医生陈仲伟被患者尾随至家杀害,几乎每年都有轰动全国的恶性暴力伤医案件出现,这也让各方呼吁高度重视医生执业环境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10月4日,山东省银山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10月3日上午,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医院发生一起严重伤医案件,被砍医生李某最终不治身亡。10月7日,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山东莱芜暴力伤医案犯罪嫌疑人陈建利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暴力伤医事件短时间内引发舆论关注的同时,引起众多网友强烈谴责。有网友呼吁:“请将尊严和安全还给中国医生。”有网友期待:“希望公安机关加大保护医护人员力度!不要让天使流汗流泪再流血!”有网友自发悼念:“愿天堂没有医闹……”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转发微博并痛斥:“无论患者家属有什么理由,对医生实施暴力,都必须严惩。”

从前几年的温岭杀医案,到去年广州医生陈仲伟被患者尾随至家杀害,几乎每年都有轰动全国的恶性暴力伤医案件出现,这也让各方呼吁高度重视医生执业环境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触发医暴都有哪些因素

诊疗程序过于繁琐,医疗费用过高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暴力伤医事件频繁发生,是当下我国复杂的医疗体制改革尚未完善,并与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类新矛盾叠加之后造成的。暴力伤医事件的直接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类:一是诊疗结果与患方的期望值相差较大;二是患方认为等待诊疗的时间过长,或医院内相关诊疗程序过于繁琐;三是医疗费用过高,尤其是当医疗费用高至患者本人不能承受,一旦患者的病情反复、恶化,甚至残疾、死亡时,就容易出现暴力伤医事件;四是患者或患者家属认为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患方不愿意诉诸法律层面解决,在历经诸如医调委等部门调解无效后,屡次回到医院与医方接触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暴力伤医事件。而在结合具体个案对暴力伤医事件的直接原因进行分析之后,可以发现:往往经济困难、抗风险能力差、有可能因病返贫的患方,容易将内在的情绪通过暴力行为表现出来。

医患沟通不畅,见病不见人

南海网的一则新闻:5月31日下午3点左右,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急诊科护士小吴,被一名患儿家属一巴掌打在左脸上,直接从诊室内摔到了门外的走廊。小吴很纳闷,“我就说了一句话,为什么会被打?”

当天下午2点50分,小吴刚来接班,看到家属们都在急诊室围着坐诊的医生,于是她就劝解各位到诊室外等候叫号,不要挤在诊室里,医生不好看病。就这一句话,小吴被打了一巴掌。当事人李某生称,他因孩子发烧超过39度,开始按照顺序排队,但因为人比较多,医生到来后,大家一齐拥入医生办公室,当时觉得护士维护秩序晚了才导致大家拥挤插队,会延误孩子治疗,冲动之下,对护士大打出手。

一项调查显示,80%的医患纠纷不是因为医疗差错,而是医患沟通不畅。排队时间长、检查时间长、等待住院时间长和就诊时间短,这是大医院普遍存在的“三长一短”现象。《疾病的隐喻》一书的作者苏珊·桑塔格说,从语源学说,患者就意味着“受罪的人”。最令人深深恐惧的,不是受罪本身,而是受屈辱的折磨。而医生疲于应付,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去跟患者耐心交流,许多矛盾的产生,往往就是因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不畅。


人民日报记者王君平表示,我国的医生普遍缺乏沟通能力,大多不懂临床心理学,只注重疾病诊治能力,不注重人际沟通能力,见病不见人。

暴力伤医该如何治理

暴力伤医案件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

医护人员是治病救人的职业,不保护其执业安全,就无法保障生命的救治。

中国医师协会会长张雁灵呼吁,司法机关对伤医的犯罪分子一定要从严、从快、从速严惩。

6月24日,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审稿,其中将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并纳入刑法罪行。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今日回应涉医犯罪等相关情况时表示,凡是暴力伤医案件,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检察机关必须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他表示,暴力伤医不管事出何因,都是伤天害理。这种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套用古话说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必须坚决予以依法严惩,这是各级检察机关达成的一个基本共识。

他介绍,凡是暴力伤医案件,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检察机关必须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就要最高检督导,各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及时研判案情,准确作出反应;就要组织精干力量,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保证证据质量;就要依法快捕快诉,保证高速高效。

让法律得到有效落实,防止“破窗效应”

有了法律的武器,能不能用好就成了新的考验。去年中国医师协会发表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其调研得到的数据表明,发生伤医事件时,院方不顾是非息事宁人和无任何表示的竟然占到了41.86%。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表示,如果法律得不到有效落实,导致暴力伤医屡禁不止,受害的首当其冲当然是医生、护士,但最终埋单的却是全社会。一旦医疗机构运行正常秩序受到干扰,拖累的是公共医疗服务的质量,社会大众也因此将成为暴力伤医行为最终的受害者。如今社会舆论要求对暴力伤医采取“零容忍”,这不仅仅是社会意识的一种警醒,也是在对法律的执行提出更高的要求。

医院和卫生部门应提供足够保护

如果把医院暴力视作一种社会疾病,它已不是一种罕见病,而是一种常见病。针对医院暴力的警报系统和安保系统应该成为医院的基本设施,这应该成为考核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教司司长毛群安表示,针对暴力伤医事件,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以人防为保障,物防为基础,技防为核心,及时消除医院安全隐患,增强医院自防自护能力,尽量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诊疗秩序。

缓解医患关系,出路在于推进医改

医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消除医患矛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消除产生医患纠纷的土壤。

一是从体制上着手,要解决好医疗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并纳入医保体系,实现患者的有效分流。二是从机制上着手,建立医疗责任风险抵御机制。一方面是提高公众对医疗行为风险的认知。另一方面,应建立医疗风险的强制保险制度。无论发生医疗事故还是医疗意外,让患者获得相应的救济。

三是从制度上着手,加强医生的人文修养。任何不耐烦、训斥、冷落、漠视的态度,都不符合职业道德要求,并可能成为医患矛盾激化的导火索。作为生命的守护神,医护人员应主动改善医患关系,让患者感受到医学的人文关怀,医患携手互信,构筑和谐的医患关系。

国外怎样避免暴力伤医

其实,不光是在我国,针对医护人员的暴力事件在很多国家都有发生,而各国也都在努力减少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

美国: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反暴力培训

2004年,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颁布了第一版《医疗和社会服务工作者防止工作场所暴力指南》,就如何建立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避免和防范暴力侵入,提出了可操作的指标。如医疗场所必须安装报警钮,配备手持报警器等有效的报警系统;必须装备24小时监控系统;设置紧急员工避险房间,保证治疗区有备用出口;家具布置和治疗区陈设应避免妨碍员工脱困。医院须建立暴力记录的患者“限制访客”名单;建立一个发现有攻击性行为的问题患者记录本。

“指南”公布后,许多医院还建立了专门调解医患纠纷的机构“伦理委员会”,该机构会就如何治疗、何时停止治疗、采取何种恢复手段等,和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有效缓解患者方面的抵触情绪。

日本:设专人聆听患者苦恼

日本人看病大多采用预约制度,医院很少有人满为患的时候,在各医院的大楼里,经常能在布告栏上看到“患者服务至上委员会”的字样,这是医院为患者提供便利服务以及人文关怀而特设的一个部门,具体包括提供各种生活供需品、指派护工人员、接待投诉、聆听烦恼、收集患者意见等等。日本的医院还相当重视对患者隐私的保护,包括病床必须配帘子,学生见习需要征得患者同意等,这也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矛盾产生。

俄罗斯:法律保护细致周全

与许多国家解决医患纠纷时采取“调解优先”不同,俄罗斯采取“法律优先”。俄罗斯患者权益的法律保障在多部法律中都得到体现,如行政违法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刑法、民事和刑事诉讼法、医学司法鉴定法,另外还有一项贯穿多项法律的原则--维护公民健康。如果患方认定自己的健康或生命受到了医疗事故的侵害,他们便可向相关医院等提出索赔要求。另一方面,俄罗斯也利用法律保护保障医生,对医方造成的医疗事故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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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央视新闻、中国青年报、中国新闻网、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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