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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如何不受侵犯?

来源:民生网2017-07-11 09:43:43

2015年8月31日,吉林省白山市市民王某因对当地公安局拘留所所长宋某心存不满,指使其女儿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对宋某进行诽谤攻击;

2016年8月6日,河南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民警崔大鹏在处置一起伤害警情时,当事人庞某不但不配合执法,还指使其员工对民警的正当执法行为进行阻碍,并拨打警务督察支队投诉电话恶意举报民警酒后执法;

2016年11月24日,吉林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执勤交警张严在查处一辆违反禁行规定的重型半挂货车时。司机慕某为逃避处罚,与乘车人慕某某纠缠、刁难执法民警,大吵大闹,故意引起群众围观,并对围观群众叫嚷警察抢劫、收黑钱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2017年1月2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太平庄派出所民警曲玉权在处警时,遭到犯罪嫌疑人袭击牺牲,年仅38岁。

……

公安民警是法律的捍卫者,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者。但是,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被谩骂、围攻、恶意投诉,甚至遭到暴力袭击的事件屡有发生。其中,山西省2015年共发生不法侵害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的案(事)件155起,219名民警(含辅警)在依法履职时受到暴力抗法和暴力袭击;吉林省2015年共发生侵害公安民警执法尊严案(事)件400多起;河南省2016年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事)件800多起。

“暴力袭警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挑战,是对社会正义的严重亵渎。”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呼吁立法加强基层民警执法的权益保护。

业内人士认为,恶意抗法、袭警等此类案(事)件如得不到妥善处置和预防,不仅会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社会形象,降低公安机关执法威信度,也会让民警心理上出现阴影,直接损害当事民警的生命健康、经济收益、精神名誉等权益。受侵害的民警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障,将严重挫伤民警工作积极性。造成民警思想上出现偏差,没有归属感。一个民警或一个出警组受到侵害,往往会影响一个单位的工作士气,进而影响公安队伍团结。

2009年9月27日晚,浙江省江山市贺村镇村民周国宝醉酒后到当地派出所为涉赌朋友 “说情”,与民警发生吵闹并在拉扯过程中摔倒擦伤。送医院治疗后,派出所及当事民警出于人道主义为其支付了相关费用,周国宝本人也承认了错误,双方达成谅解。但不久后,周国宝却开始一次次向相关部门投诉,称该派出所所长周启法将其殴打致伤。此事经江山市公安局纪委、江山市纪委及浙江省巡视组数次审查结案,确认其控告情况不实。然而此后的许多年里,周国宝一直上诉不断,并通过其他人在网上散布帖子制造舆论压力,给当事民警的工作生活甚至于职务提升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这件事就像是一个噩梦,纠缠我七、八年了,不知何时是个头。”当事民警周启法说。

据了解,一线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主要有四类:一是暴力抗法、暴力袭击正当执法警务人员。二是公然侮辱、威胁正当执法警务人员。三是恶意虚构事实诬告正当执法警务人员。四是利用网络空间恶意炒作、诬告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行为。相比之下,后两种情况在调查、处置时更为繁复、艰难和纠结,需要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设计。

面对一线民警在依法履职时遭受不法侵害案(事)件呈高发和频发态势,近年来,立法机关和各地警方也已采取多种措施,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

2012年,浙江省在全国首创涉警维权案件倒查和民警使用武器依法认定等工作机制,使公安维权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中新增加了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201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广发的征求社会意见中,如何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也是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6年,山西省公安厅专门组建“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维权委员会”,全省11个地市公安局也统一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制定完善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和程序。同时,形成社会多部门力量协作联动的法律援助机制及舆论声援、舆论支持机制。

2016年,吉林省共查处侵害公安民警执法尊严案(事)件402起,打击违法人员583人,其中刑事拘留300人,行政拘留250人。

“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不受侵犯,不仅要建立较为完善的的维权机制,民警的个人素质、执法水平和维权意识也亟待提升。”业内专家认为。

据浙江省衢州市相关部门所做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在受访的1193名一线执法民警中,受到谩骂、诽谤的有582人,被不实投诉的有335人,受到非法阻扰的352人,被暴力袭击的153人。而民警在受到侵权时的处置方式态度也迥然不同:选择理智包容的343人,选择咽气忍让的352人,选择以理服人的520人,选择不予理睬的100人。其中,只有437人选择走法律途径解决,占比不到40%。

“乡里乡亲的,总想着不要撕破颜面私底下协商着解决了,没想到我的一再忍让反而助长了对方的气焰。”周启法说,接下来他将考虑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固然与少数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不懂法、不守法有关,但也要看到其中确实有公安机关和民警自身方面的原因。少数民警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伤害了群众感情。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参与非警务活动,使自己成为社会矛盾焦点,还有少数民警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实战技能不高等,都需要认真克服和解决。”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徐加爱表示,公安系统不能避短,也需要从自身剖析原因,一起寻找解决办法。(马海涛 余贤忠 徐贤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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