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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添36种药,谈判降药价应制度化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2017-07-24 10:22:09 药价 医保

麻辣财经

家有病号真是糟心的事,更糟心的是明知有特效药,可因为价格高昂只能望之兴叹。比如,很多肿瘤特效药,包括一些专利药价钱就很高,一盒1万多元并不少见,如果不能通过医保报销,很多家庭根本负担不起,甚至会造成家庭因病致贫、返贫。

国际上的普遍做法,是由政府部门与制药企业谈判,对一些急需药品降低价格,然后再将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帮助患者减轻药费负担。

近日,人社部印发通知,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向社会公布。这36种治疗肿瘤、心血管等一些疾病的专利药、创新药,就是通过谈判降价进入医保目录的。这对于很多大病、慢病患者来说是真是好消息,可报销的药品范围扩大,“对症下药”的选择性更多了。

这次纳入医保目录的36种药品,主要适用哪些病症?谈判后药价降了多少?麻辣财经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36种好用“贵药”纳入医保目录,平均降价44%

今年4月,人社部就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的名单。经过与相关企业谈判,其中36个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达到81.8%。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这36个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36个药品中,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西药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其中,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药品,社会尤其关注。因为这些肿瘤靶向药,是很多参保患者在治疗中迫切需要的。除肿瘤治疗药物外,还有治疗心血管病、肾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以及治疗血友病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组人干扰素β-1b两种罕见病药。此次纳入医保目录的中成药,有3个是肿瘤药,另外2个是心脑血管用药。

特别要强调的是,此次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充分体现了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列入谈判范围的西达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全部谈判成功!

麻辣姐从有关部门获悉,此次国家药品谈判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在去年5月,由卫计委主导的药价谈判让3种肺癌、乙肝药品大幅降价,平均降幅超过50%。数据显示,这3种谈判试点药品均纳入了2017年的医保目录,截至6月底,已为患者减少支出2亿多元。

专家认为,药品谈判意义重大,不仅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还有利于医药创新企业的发展,鼓励他们更好地研发创新药品,此外,谈判药品降价后纳入医保目录,提升了全民医保的保障水平,有利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

纳入医保乙类报销范围,效果如何要看临床用量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也就是说,药价谈判不仅是国际惯例,也是我国是深化医疗卫生改革的要求。

那么,怎么选定谈判的药品种类?怎么知道哪些药患者急需、用得多、价格又特别高?这么多高价药纳入医保,医保基金能不能承受?企业能不能接受?

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介绍,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是国际上常见的做法,前期地方也有一些探索,有不少经验可供借鉴。同时,我国已经实现“全民医保”,各相关企业非常重视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这是谈判最大的筹码。

实际上,企业之所以愿意降价,有对药品本身的考虑。比如,有些专利药的专利保护马上到期,降价本就在考虑范围内;但企业更多希望通过以价换量占据市场更大份额,来换得产品的长期稳定发展。

但是,对于很多创新药、专利药来说,降低价格后如果“量”上不去,则意味着市场风险加大。在前一轮药品谈判实施过程中,一些省份并没有将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导致有些药品降价幅度很大,但市场销量却没有达到预期。

在此次谈判中,有关部门明确36种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规定各省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有关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这对于企业来说是大大的利好,将有效提升其参与的积极性。即便如此,在具体落地过程中,药品的使用情况如何,仍要看国家目录与当地医保目录的衔接情况,以及医院的具体规定、患者人群规模等。

专利药、创新药谈判入医保能否成机制

麻辣姐翻阅资料发现,药品准入谈判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比较成熟,有很明确的准入原则、定量验证和评价的方法,对谈判主体、规则、药品类型等都有明确规定,相应的监督机制也比较健全。

比如,普通药品一般确定一个令谈判双方都满意的合理价格;创新药品、高价值药品通常是签订风险分担协议或引入价量协议。澳大利亚等国家的谈判机制比较完善,参与谈判药品已经覆盖到了普通药品。

目前,我国药品准入谈判工作刚刚开始,地方的探索和试点模式也比较单一。此次以全国医保的大筹码与制药企业的谈判,取得了不错的成效,降价幅度高于周边国家水平,经验值得总结。不少企业和患者建议,希望国家建立药品谈判机制,使之成为常态化制度,更好地造福社会。比如,针对一些谈判目标性药品,有关部门可以收集医生、患者对其费用、疗效的反馈,得到真实的市场临床疗效和评价,确保其符合流行病学规律,有很好的使用绩效。这样,可以为医保基金提供更精确的测算依据,找到每个谈判品种的疗效、成本平衡点,实现患者、医保管理方和药品企业三方受益。(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李红梅)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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