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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南民企职工凭工龄涨薪 员工流失率下降

来源:新华日报2018-02-09 10:20:31 灌南 流失率 工龄 江苏 民企 职工

“现在我年收入超过6万元了,每月还有300元的工龄工资呢!”谢晓红是江苏亚邦染料公司的一名班长,工龄工资此前在她服务的企业里从未有过。近年来,灌南县总工会在当地化工、餐饮、食用菌等行业推行工龄工资制度,帮助企业拴心留人,员工流失率明显下降,企业效益显著提升。

亚邦公司于2006年投产,当年招收了200名操作工,一年过去后员工基本换了一茬。原来,当时化工企业用工缺口大,职工稍不顺心就跳槽。2008年,为了留住员工,亚邦工会在灌南县总工会指导下,向企业行政提出实行工龄工资建议:工作满半年的员工每月可增加100元的工龄工资,满1年的每月200元,满3年的每月300元封顶。管理人员和清洁工一样享受,不受企业效益影响。

“1993年工资改革以后,多数民营企业以计件工资为主,基本不设工龄工资。由于员工收入与工龄没有关系,增加了企业用工的不确定性。员工流动性大不仅加大管理难度,而且每年花费的招聘费、培训费等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亚邦公司总经理强万华说,“增加工龄工资后,员工流失率从19.2%下降至1.1%,产品质量也上升了,产品吨消耗比下降了2000元左右。”基于亚邦的经验,2009年起,灌南县总工会在整个化工园区推动60多家企业相继实行工龄工资制度,并使其成为一些企业对抗“用工荒”的法宝。

灌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徐能如介绍,县总工会还制定了供企业参考的工龄计算办法及最低标准:工龄按年减年的方法计算,即从员工进企业之日起开始计算,中途离开的,间隔超过1年,其工龄从重新进公司之日起计算;未超过1年的,其工龄可续接,但必须重新满1年后计算。工作满1年后,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工龄工资最低标准为每月20元,上不封顶。企业可在每年初根据自身实际调整工龄工资。 (花红斌 管三松)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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