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生网2018-03-14 16:39:16 润州 镇江 江苏 检察院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更是侦防部门转隶后检察工作实现新作为的第一年。作为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的“当家人”,检察长王飞向记者介绍了他对2018年检察工作的思考。
深刻领会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
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这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的,要促进法律成为社会行为准则和社会治理基本方式,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方面;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党中央交给检察机关的时代使命,不仅要打击和惩治犯罪,还要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民事、行政纠纷中承担“公益代表人”的角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固有的司法使命,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准确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
王飞称,要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检察保障。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检察机关应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检察机关将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惩治侵犯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检察机关将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还人民群众蓝天白云的幸福感。
要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要从三个方面继续发力,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人权保障的制度基础。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要积极投身“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立足检察职能,建立依法从严快捕快诉机制;要明确打击重点,即非法采矿、非法传销、非法金融领域、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破坏一方社会秩序;利用农村家族势力、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危害农村稳定;各类市霸、行霸;以及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
充分履职体现检察机关的新作为
全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经济发展秩序,持续重点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依法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净化招投标环境,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以大走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联络工作为重点,发现困扰企业发展的原因,重点解决因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阻碍企业发展的问题。
在司法办案中体现人民为中心的检察工作出发点。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方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坚决惩处发生在食品、药品、医疗、就业、扶贫、农业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犯罪。依法惩治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各类犯罪,持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
聚力主业促进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2018年检察职能发生重要调整,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又赋予了检察机关新的职责。首先,要找准“三大公诉”着力点。在刑事公诉中,围绕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公诉职能的重要作用,强化证据审查能力和补充侦查能力,擦亮刑事公诉这张名片,将公诉人打造成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形象代言人。在民事公益诉讼中,要重点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适时展开专项监督,通过办理一批重大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切实保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行政公益诉讼中,要围绕省院总体要求,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这四个领域,依法规范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切实增强检察监督权威。其次,要提升“三大监督”效果。要着力破解诉讼监督信息渠道不够宽、监督手段不够多、监督刚性不够强的问题。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要健全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智慧侦监建设,并抓住搭建政法信息平台契机,充分利用好我院在公安机关和法院信息查询平台,拓宽监督信息来源。在民事诉讼监督中,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执行案件以及经常出现、具有普遍性的不当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体现监督效果。在行政诉讼监督中,要完善线索收集管理机制,积极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衔接机制,开展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专项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筑牢基础强化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动力
一方面,要突出政治素养建设。政法工作的属性决定了检察队伍必须是政治坚定的队伍,这是打硬仗、打胜仗的基本保证,特别是在当前检察职能转变,司法改革深化的背景下,我们一定要保持定力,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主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建设。继续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执行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全面加强党建文化活动和展示基地建设。努力培养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另一方面,加强业务素养和职业素能建设。继续依托江苏大学深化检校共建工作,丰富合作形式,使其真正起到以学促用地效果,同时有计划地开设专题讲座。同时认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实现法学社社团活动常态化,系列开展小课堂、听庭评庭、文书评比等活动,提高干警实战能力。
(李红根 蒋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