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传播平台2020-09-10 15:46:38
近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并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此外,长期以来,机动车辆保险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社会关注度高。
车险综合改革有哪些亮点?服务会不会更好?价格会不会上涨?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车险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指导意见》中,盗抢险从主险中删除,相关责任添加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中。机动车全车盗抢纳入车损险主险,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还增加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扩大保障的同时,对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了删除,也就是说,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无赔款优待系数)等创新产品。
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改革实施后,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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