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传播平台2022-10-13 16:28:12
近日,山东济南市民政局在历城区养老服务中心举办全市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集中启用仪式,全市193处新建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参加了集中启用仪式。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志毅,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经委主任委员刘大坤,济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楠,济南市历城区副区长丁一,以及济南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院校、医疗机构代表近200人等参加了活动。
据了解,济南市历城区养老服务中心由国企山东历城城市发展集团建设运营,是2021年历城区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之一。该中心位于历城区虞山大道郭店社区医院东侧,占地24亩,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包含闵苑、善苑、康苑3栋主体楼,设置单人、双人、多人间,可容纳520余张床位。
中心主体为三进四院,面积超6400平方米的户外园林建筑,主要以园艺疗养景观为媒介,融合东西方美学,形成疗愈花园、景观庭院、运动广场、观景平台多维度立体花园系统。中心内设康养中心、护理院、认知症照护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中医理疗中心、康复训练中心、康复辅具租赁中心、闵善学院、历城区智慧信息平台、养老人才孵化基地、家风教训教育基地等。
对于近年来历城区的养老情况,济南市历城区政府副区长丁一表示,历城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完善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起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区——街道——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特别是围绕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建设各类养老服务设施208处,实现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
近年来,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先后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市、医养结合示范市创建、“五个济南”建设等统筹部署,并建立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对此,济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文元表示,全市具备条件并参加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集中启用仪式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共计193处,总建筑面积达19.9万㎡。其中,区县养老服务中心4处,日间照料中心30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9处,养老服务站4处,农村幸福院132处,敬老院提升改造10处,民办养老机构4处。
在谈到历城区养老中心的区位优势和作用时,历城区民政局局长李春迎说,历城区养老服务中心,在中心拥有的520余张床位中,将把30%设定为普惠养老床位,执行济南市普惠养老床位收费标准。该中心还积极引进荷兰、日本等国家先进的养老经验,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养老体系,并充分与本地养老的实际相结合,致力于打造包括“医疗康复、专业照顾、智慧养老、科学膳食、老年大学、安宁疗护”在内的6大服务体系,切实为全市居民提供居家、社区、机构综合康养服务。
随着历城区对“闵善康养”品牌进行了发布,历城区养老服务中心与有关机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作为济南市历城养老中心建设和运营方,历城城发集团董事长刘振鹏表示,历城城发在历城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布署和要求下,设计和建设了历城区养老中心,养老中心的启动对于全区,乃至全市养老机构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以人为本,关注养老事业,是历城城发的担当和使命,他将和他的团队一起努力,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更加温馨的服务。自己是一个80后,深知这个群体肩上担子有多重,更能体会社会养老的责任,只有全心全意地做好养老工程、健全养老设施,才能让全天下的老人更好地享受晚年生活,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志毅对济南市养老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济南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十三五”期间被评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今年6月份,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形成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济南模式”“泉城经验”。
养老服务设施是开展养老服务的主阵地。为此,济南市委、市政府将设施建设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抓手加以推进。市政府安排高标准编制《济南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布局。印发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领导小组印发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监管暂行意见》,将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列入土地招拍挂条件,实施“五同步”监管措施。根据规划,济南市政府制定实施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连续6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列入对区县政府的综合考核内容,确保了设施建设推进效果。同时,济南市级各部门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联动机制,结合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在老旧小区采取由区县政府购买、租赁、置换或利用闲置资源和存量房产改造等方式,配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新建小区,全部采取设计、报批、建设、核实和验收“五同步”措施,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标准和时限交付,产权全部归属区县政府,统一由区县民政部门管理。
随着济南市对养老工作的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断增加,先后补齐了358个老旧住宅小区的养老设施,对拟出让的306个住宅小区地块提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意见,建成后总建筑面积近80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共计建成养老服务设施709处,超出计划数108处。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3350处。其中,养老机构(含68处敬老院)149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80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47处、农村幸福院2474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大幅增加。
济南市在实现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的目标。到2025年,行政村农村幸福院覆盖率将超过80%。这些设施的建成投用,持续扩大了养老服务设施的有效供给,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了就近就便的服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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