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校园》杂志2024-12-23 15:47:05
王晓伟
电信网络诈骗作为新型犯罪的典型代表,随着通讯网络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产生活网络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已成为发案最多、上升最快、涉及面最广、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伴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多发高发,其受害群体也不断扩大,从小学生到老年人均已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目标群体。大学生群体由于其学习生活对网络的依赖程度较高,更是成为了诈骗分子的主要目标群体,高校也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重灾区。据统计,近年来大学生受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犯罪分子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识骗和防骗能力薄弱等特点,采用各种套路实施诈骗,严重危害着大学生群体的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对此,探索建立完善、系统的反诈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为高校校园网络诈骗治理提供有力支持势在必行。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进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模式、手段不断更新,针对大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也种类繁多。现阶段,大学生遭遇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冒充熟人。犯罪分子在短信、QQ、微信等平台冒充家长、老师、同学甚至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突发事件、卷入犯罪案件等为由请求或恐吓大学生,让大学生向其转账汇款。二是网络购物。大学生是网络购物的主力群体之一,犯罪分子利用大学生这一特点,通过在互联网平台冒充客服、快递退款等行为实施诈骗。三是兼职刷单。大学生兼职现象较为普遍,犯罪分子利用大学生急于赚钱的心理,以刷单、手续费等名义骗取学生的钱财。四是网络贷款,例如分期贷、校园贷等。犯罪分子以低利息、高额度等理由,诱骗大学生办理贷款,大学生一旦上当受骗,贷款利息就开始不断加倍,最后导致大学生背负巨额债务。此外,网上聊天诈骗、网络直播诈骗等也是大学生比较容易遭遇的诈骗类型。
大学生受骗案件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校园、社会的稳定都会造成不良影响。一方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给受骗大学生及其家庭造成财产损失。不少被骗的大学生不仅被骗走了生活费,还被骗子诱导网络贷款,背上巨额债务,最后只能求助家长帮忙还款。另一方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给受骗大学生造成心理创伤。大学生生活经验不足,承受能力较弱,被骗后常常产生严重的懊悔、恐惧等负面情绪难以排解,有些极端的大学生甚至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造成一个家庭的悲剧。除受骗之外,还有部分大学生受到犯罪分子的蛊惑,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帮凶”,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给自己刚刚开启的人生染上难以抹去的污点。因此,打击治理针对大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刻不容缓。
大学生易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侵害存在诸多原因。一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更加智能化、隐蔽化,对象更加精准化。大学生网络使用率较高,通过网络进行社交、购物、获取信息等成为校园生活的常态,诈骗分子会根据大学生的群体心理特征和生活轨迹,针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内容精心设置骗局,迷惑性极强。二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认知水平不足,识骗和防骗能力差。随着社会信息化、数字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各类媒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学生被碎片化的信息和多元化的网络内容冲击,辨识能力被削弱,易盲目相信难辨真伪的网络信息,甚至存在侥幸心理。现如今诈骗的隐蔽性较强,而大学生群体思想比较单纯、社会经验不足,对个人信息等保护意识不够,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认知水平较低,对各种新型诈骗手法和套路了解较少,容易被骗。三是大部分大学生尚未经济独立,平时的生活费用有限。有的学生缺乏生活经验,没有树立科学、良好的消费观和金钱观,不能理性地看待消费,还可能存在盲目攀比、贪小便宜等心理,从而导致超前消费或过度消费,而网络诈骗中一些骗术如刷单返利、小额贷款等极具诱惑性,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甚至也有少部分大学生在不法分子的蛊惑下,为“赚快钱”出租出卖个人电话卡、银行卡、网络支付账户,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由此可见,对大学生进行反诈教育,使之树立反诈意识和安全意识,具备识骗、防骗能力,是打击治理针对大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一环。
在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于大学生群体的背景下,应尽快建立健全大学生反诈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不仅要增强大学生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维护好大学生自身合法权益,还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增强其明辨是非的能力。
首先,强化高校主体责任,建立大学生反诈宣传教育工作体系。高校是培养大学生的责任主体,同样也是对他们进行反诈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第一,高校党委应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不断强化高校在大学生反诈宣传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做到理论教育与宣传教育并重,充实防范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合理安排网络安全教育、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法律知识教育等相关课程,完善大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知识体系,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通过建立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压实反诈宣传教育工作责任。第二,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大学生反诈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发挥教学院系、宣传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在反诈宣传教育内容建设、渠道建设、队伍建设、对外协作等方面的优势,推进高校反诈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运行。第三,充分统筹校内外资源,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合作,努力构建起包括事前宣传防范、事中预警劝阻、事后心理干预和困难帮扶的高校反诈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同时,高校还要将反诈宣传教育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导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其次,加强校警合作,构建严密防范体系。构建严密防范体系,需拓宽防范路径,从强化技术反制、预警劝阻、宣传教育等三个方面,整合各类资源,多元联动治理,全面落实“防范为先”理念。为此,高校应拓展思路,整合校园内外资源和力量,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依托警校联动机制,探索和构建符合当下反诈形势的新型防控机制。除邀请民警到校开展防骗宣传、反诈讲座的常规做法外,还应考虑建立校警联动机制。一方面,建立反诈信息推送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由公安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向高校推送针对大学生的最新骗术解析和高发诈骗预警,使高校能够及时掌握最新动态,有的放矢地开展反诈宣传教育工作。另一方面,建立预警劝阻协作机制,公安机关要切实利用好电信网络诈骗精准预警劝阻处置功能,可以单独针对涉及大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形式特点进行分析,制定专门的预警和打击方案;也可考虑建立多级劝阻机制,由高校建立反诈志愿者队伍,志愿者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预警信息后及时开展工作,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校园内的预警劝阻工作,以提高预警劝阻的反应速度和成功率。此外,还可联合公安机关专业民警有针对性地指导大学生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等反诈软件或小程序,合理设置手机权限,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在技术层面上增强大学生群体的防范能力。
再次,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形成全校园反诈的浓厚氛围。高校应不断丰富反诈宣传教育的形式,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多渠道开展反诈宣传教育,形成全校园反诈的浓厚氛围,让大学生在潜意识里筑起牢固防线。第一,推进反诈知识进课堂,充分发挥课堂在教学育人中的主渠道作用,将防骗意识培养、识骗能力建设与相关课程内容有机结合,提升大学生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视程度,增强大学生对涉诈信息的辨识能力。第二,将反诈宣传教育与学生日常工作结合,在新生教育、主题班会、党团活动中融入反诈宣传教育内容,推进大学生反诈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第三,在日常宣传方面还应注意充分利用高校新媒体平台,例如高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抖音、微博等社交媒体,及时进行高发案件类型预警及反诈知识普及。第四,还应综合利用反诈宣传标语、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反诈知识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用大学生群体更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全方位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使防骗意识真正入脑入心。第五,反诈宣传教育要注重时机,加强特殊时期和反诈知识的宣传教育,更能促进教育效果的达成。要抓住时间节点提前做好预防教育,例如节假日、购物节、春节等互联网高频率使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时间节点。通过组织多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完善校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切实提升校园反诈宣传影响力,努力营造全校反诈的良好氛围。
最后,加强法治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大学生法治意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部分大学生上当受骗,甚至个别学生参与和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与其法治意识淡薄、价值取向偏离密切相关。对此,高校应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价值观教育,例如在平时的课堂教学实践活动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防骗心理教育,不断提升学生心理素质。通过有效的法治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大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基本遵循。提升大学生道德修养,使大学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能力,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养成扎实干事、踏实做人的个人品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抵御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自觉规避被骗、涉诈风险。
建立健全大学生反诈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是治理面向大学生群体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大学生身心健康、维护高校校园安全的有效途径,但仅靠一方力量难以全面实现。因此,需要高校、公安机关等多元主体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严密防范与反诈教育并重,创新反诈教育实现形式,在校内外营造良好的反诈氛围,让大学生意识到防范的重要性,提高大学生反诈能力的同时,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增强大学生抵御社会各类风险的能力。
(作者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
选自《平安校园》2023.10(总第26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