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传播平台2025-01-03 20:00:11
日前,四川省遂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遂宁市高校毕业生留遂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十六条(试行)》,针对在遂高校(含高职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构建衔接校内外的就业全周期服务体系,让在遂高校毕业生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就业创业服务。
在学校服务方面,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站,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创业辅导等服务。举办求职能力实训营,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企业“感知行”、组织专场招聘,对留遂就业的参训学员发放500元一次性补贴。企业顶岗实习期间,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开辟大学生勤工俭学“绿色通道”。选拔“小青星”志愿服务队,做好“引客入遂”重大赛会活动志愿服务。
在毕业援助方面,十六条支持政策明确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每人每月1970元见习补贴。其中,毕业年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15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对未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并对“四类重点群体”毕业生开展“3+1”结对帮扶。
在就业激励方面,十六条支持政策明确2年内留遂就职的非本地户籍毕业生,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留遂就业缴纳社保费满1年,给予每人3500元一次性入职就业奖补。
在创业扶持方面,十六条支持政策明确毕业2年内创业,最高可申请30万元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毕业2年内创业的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按每月运营费用60%给予补贴,最高每月1000元,期限不超过2年。对毕业2年内创业吸纳就业5人(不含本人)以上,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截至2027年底,从事个体经营的,按上限24000元扣减相关税费。
在住房保障方面,十六条支持政策明确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留遂就业缴纳社保费满1年,主城区无自有住房,按每月300元发放租房补贴,期限1年。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总额3%最高3万元的补贴;给予在校就读生总额5%最高5万元的补贴。
在生活优待方面,十六条支持政策明确了毕业2年内毕业生同等享受大学生消费券(优惠券)政策,包括健身娱乐场所、国有A级旅游景区等优惠政策。
对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多种政策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兑现,不重复享受。十六条支持政策自2024年12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来源:“人民传播平台”微信公众号,执行副总编辑:马海涛,编审:郭梁、赵慧,编辑:王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