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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三类债务共24万亿 官方:风险可控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5-08-31 08:57:30 地方政府 债务 风险

记者近日从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中获悉,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一类债务余额15.4万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6万亿元,三类债务共计24万亿。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此次获批议案规定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即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6万亿元。议案中还提及截至2014年末的8.6万亿元地方政府或有债务,其中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民生固收分析师李云霏表示:“债务余额实行纳入限额管理,能够在保证地方政府负债投资的基础上,有效防范地方政府过度举债造成潜在的财政金融风险,经济的整体风险溢价降低。”

议案还明确将债务率不超过100%作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整体风险警戒线,预计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6%。

对于86%的地方政府债务率,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风险总体可控,但也有个别地区债务风险较高。

“86%的债务率虽未达警戒线,但不乏有地方债务率远超过100%,风险不容忽视。”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要警惕平均数背后掩盖的地区差异,重点梳理甄别高债务率地区,提早化解风险。

中债资信评级业务总部分析师宋伟健还表示:“86%的债务率是给出的预计数,隐含条件是2015年地方政府综合财力达到18.60万亿,据测算这需要比2014年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增长4.5%左右,在今年地方政府基金收入大幅下降情况下能否达到这个增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16万亿包括截至2014年底的15.4万亿一类债务以及2015年新增的通过发行6000亿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而2015年新增地方债除了上述6000亿外,还有各地为避免在建项目资金链断裂引发系统性风险而举借的一部分银行贷款。楼继伟说,对在建项目后续贷款中需要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的,由地方在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万亿元内调整结构解决。

【延伸阅读】2015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万亿元人民币

中新社北京8月29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根据该议案,2015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锁定1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预计债务率为86%。

今年正式实施的新预算法和去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中国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这项议案的获批,意味着中国依法启动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限额管理。

此次获批的2015年1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实际就是目前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该限额由两块构成,一块是截至2014年末的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元,一块是今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0.6万亿元。

议案中还提及截至2014年末的8.6万亿元地方政府或有债务,其中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此次获批议案明确将债务率不超过100%作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整体风险警戒线。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此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说明时表示,预计2015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务率为86%,风险总体可控,但也有个别地区债务风险较高。

此外,为避免在建项目资金链断裂引发系统性风险,各地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举借了一部分银行贷款。楼继伟说,对在建项目后续贷款中需要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的,由地方在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万亿元内调整结构解决。从2016年起,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需求在确定每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统筹考虑。

【延伸阅读】财政部:违规使用政府债务资金将有惩罚机制

昨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透露:至7月末已发行地方债1.4万亿元,今年下半年,将对违法违规融资和违规使用政府债务资金建立惩罚机制。

主体税种增长持续放缓 7省份税收下降

楼继伟介绍,今年1-7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849亿元,为预算的60 .8%,增长7.5%,考虑11项原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后增长5.4%。

他坦言,受经济增长放缓、物价水平回落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较为严峻”。从各类税种来看,1-7月,税收收入增速回落,主体税种增长也持续放缓。其中,税收收入78793亿元,增长4 .5%,同比回落4 .1个百分点,是2010年以来同期最低水平。

从中央和地方的情况来看,中央和地方收入低位增长,地方收入区域分化加剧。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008亿元,增长5.5%,同比回落0 .5个百分点。地方本级收入50841亿元,增长5.3%,同比回落5.5个百分点。

对比来看,东部、中部、西部分别增长6 .8%、3 .4%和3 .1%,同比分别回落4 .5个、7.4个和6.5个百分点。31个省份中两位数增长的有6个,个位数增长的有18个,收入下降的有7个。

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增至3.2万亿元

在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楼继伟介绍说,经全国人大、国务院批准,已经下达6000亿元新增地方债和3.2万亿元地方债置换存量债务额度。

南都记者了解到,为帮助地方政府缓解偿还新预算法实施之前形成的存量债务压力,今年3月和6月,财政部先后两次下达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而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楼继伟在贵州团的发言中曾表示,财政部共准备了3万亿元的置换债券额度。

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郑春荣向南都记者表示,稍微调高一点置换债券额度,也预留了机动空间。此前,审计署报告显示,今年地方政府需偿还的债务为1.86万亿元,今年已经置换了2万亿元,说明今年到期债务已能全部偿还,再有新的置换债券发行,可以将未来年度的未到期债务也置换出来。

郑春荣还谈到,当前正处在灰色的“政府性债务”向阳光的“政府债务”转变过程中,原来政出多门的融资渠道正在通过稳妥置换,逐渐改革,整体政策思路较为清晰,截至2013年6月底审计出来的10 .88万亿元地方债务,未来3-4年陆续到期后会先后转成债券,城投债券、融资渠道债券等“灰色”政府性债务会自然消亡,地方债将逐渐清晰、可控。

违规使用政府债务资金将有惩罚机制

楼继伟还表示,今年以来国务院发布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发行管理等办法,明确可以通过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截至7月末,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288亿元。

接下来,将会尽快按程序向地方下达债务限额,并加快制订风险评估和预警、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建立对违法违规融资和违规使用政府债务资金的惩罚机制。

对此,郑春荣介绍,当前对地方债有三个约束和惩罚机制,一是把新增债务作为政府官员考核、晋升的重要指标,并纳入问责;二是省级政府将地方政府债券转贷给地市级政府时,将层层签协议,有约束机制,比如地市级如果还不上钱,扣税收收入、转移支付等;三是如果新增债务,市场会有点风声鹤唳,以往有隐性担保,都赌地方政府会担保,现在划清界限后,明确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地方企业不得为政府去借钱,有利于建立市场的硬约束。

焦点1

财政部首批PPP示范项目遇阻

继续加大PPP模式的推广运用,在昨天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先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都被提及。但也有专家向南都记者指出,对于PPP模式,社会资本仍持观望态度,财政部推出的首批30个PPP示范项目落地遇阻,至今还有一部分项目无人“接盘”。

所谓PPP模式,是指政府将某些公共事业领域的项目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给社会主体,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后政府财政负担得到减轻,而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也减小。

2014年底,财政部推出污水处理、供水等领域首批30个示范项目,总投资约1800亿元。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方芳告诉南都记者,她调查研究发现有一部分项目至今未能落地。“主要还是担心制度不完善、政府‘朝令夕改’,影响到企业收益。”方芳说,在此前的地方试点中便曾出现过此类问题。她认为,PPP模式的推广和运用,关键在政府和企业科学地评估项目风险,在此基础上签订合同后,双方都遵守相应的法规制度和合同规定。

焦点2

央地财政关系改革提上议程

昨天财政部长楼继伟和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报告中都提到,下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任务之一,是研究提出理顺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指导意见。其中徐绍史的报告明确提到,今年下半年将研究起草该意见。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这意味着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已纳入议程。

在王雍君看来,此项改革最难的地方在于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及转移支付改革。“地方事务决策权到底由部门还是地方掌握?”王雍君指出,当前基本是“部门代替地方”制定关于地方事务的决策,中央一些部门以及其所属的司、局甚至处室都掌握了不少专款,以此告诉地方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导致地方长期“等靠要”。

王雍君认为,改革的大方向应该是压缩、合并专款,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逐步取消不必要的配套,实现有效分权、有效监管。“没有有效分权的改革一定会失败”,王雍君认为,地方事务要由地方做主,相应资金都应该交给地方,中央各部门主要职能应该是制定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管,而不是直接管钱,只能在地方事权涉及广泛外部影响时才调控,这是最重要的改革方向。

【延伸阅读】中国财长:中国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中新社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 郭金超)中国财政部长楼继伟27日在北京表示,中国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当天在北京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楼继伟向会议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

谈到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楼继伟表示,中国将重点做好进一步规范正方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

具体而言,楼继伟指出,一是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加强对地方财政部门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地方债发行机制。推动相关各方积极参与地方债公开发行与定向承销,做好已下达债券发行工作。

二是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改造。根据融资平台公司项目或业务的性质,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推动市场化转型改制,剥离政府融资职能,不得再新增政府债务。妥善解决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规范增量融资行为。

三是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尽快按程序报批并向地方下达债务限额。加快制订风险评估和预警、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建立对违法违规融资和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惩罚机制。

楼继伟表示,中国下一步还将重点做好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更有力度的财政政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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