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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禁止看书,是家长占便宜还是店大欺客?

来源:民生网2016-02-01 17:10:22 新华书店 看书 禁止

近日,一段视频引发关注,在呼伦贝尔一家新华书店,一家长与店员发生争执,起因是该女士的孩子在店内看书被撵。店员表示:“书店是卖书的地方,不是看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2月1日 新华网)

“新华书店禁止看书”?一时之间,网上众说纷纭。那么事情的真实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网友又是怎么看的?

记者追问,双方各持一词

拍摄视频的家长孙女士2月1日告诉澎湃新闻,事发于上周六(1月30日)下午2点半左右,当时她带着两个孩子滑冰回来,想去商场买点东西,于是让孩子去商场二楼的书店等待。谁知刚进商场几分钟,就接到孩子电话说被撵出来了。

孙女士说,随后她前往书店理论,并拍下视频,希望书店方面能够重视此事,给爱书的人一个说法。

事发书店经理姚芳告诉澎湃新闻,两个孩子当天并非只看了三五分钟书。据她了解,当时两个十多岁的小孩在店里看了大概半个小时后,开始追逐打闹,于是店员对小孩说“如果不买就别看”。走了之后大概二十分钟,孩子妈妈来到店里,接下来就发生了视频中的对话。

姚芳说,书店里有专门设置小板凳供孩子看书,平时节假日里也有很多小朋友到这里看书,“只要不影响到其他读者,想看多久都可以,我们是不会制止的”。她说,由于视频在网上广泛流传,呼伦贝尔市新华书店领导专程来到新巴尔虎右旗处理此事,视频中的两名店员已被通报批评。

对于书店经理所说孩子打闹一事,孙女士予以否认,“如果真有(监控录像)的话可以调监控来看,孩子说当时只是靠在书架上,被店员说了之后就坐在地上看。” 但她并不愿提供通话时间记录,她说,谁举证谁提供(证据),她那边只有视频录像。

事发后,有网友指出家长孙女士即新巴尔虎右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名领导,澎湃新闻核实后发现,该管理局确有一名女领导与孙女士同名。对此,孙女士回应称“这个不重要,在这个事件里我是一名普通公民、一位妈妈,和我的工作与职位无关”。

不看书,怎么买?

@且饌且饌:没见过那么离谱的地方,说实话不是歧视地域,但是有时候就是那么些小地方才会闹出这种事情,大城市从来没出现过新华书店不让看书的,无论那家新华书店多小!

@咩咩羊小姐_:起码买书前挑选一本书5分钟是不够的,不是浏览下封面就买了,不看内容怎么知道这本书讲什么,值不值得买,纸张质量如何,印刷有无错误,售价多少,类似的书籍再比较一下,5分钟没购买,就把人家撵出来的,还真没见过。

@叽里咕噜的小女巫:既然是提供书籍的地方,就应该为书香社会建设努力!而不应该肤浅的把盈利放在首位。

@隆元勇:书给人看了才是价值。别为了钱把别人的学习抹杀了。十三亿人中小康不多,爱看书的也不多,大方一点。

@为何要疯狂:这家新华书店好厉害,我们家的新华书店都是随便看。知识已被腐臭的铜钱玷污,读书人都不能看书了。

书都旧了谁买?书店不是图书馆

@不高兴不代表没头脑:书店,确实是以盈利为目的,保护书本的完整是职责。家长让孩子单独在书店看书本是不应该的,书店职员看到小孩自己靠着台子霸道看书是谁也会感觉不礼貌。或许行为不当,但视频中男店员一直在道歉,可女家长语言咄咄逼人,或许理站在她这,她的行为在这事件中变得站不住脚了。

@Yinol_Song:但讲真小孩子坐那看书是很乱,新华书店好久没去买过书了,因为我总会看到想买的书被别人翻了很多遍,书角磨旧了谁会想要?毕竟他是卖书的地方不是读书的地方。我们读的书尚且如此,小孩子的呢?你没有像图书馆一样办任何借书证或没给押金什么的,换言之这损旧率小孩家长你给么?

@大师兄快醒醒白龙马被师傅煮啦:人家本来就是盈利为目的的,本来就没义务让你免费看书,要选书在网上,图书馆,哪不能选?再者,这种视频发网上都不打码,你怎么不把你孩子看书赖着不走的照片发网上呢?

@Chrisdole_53:看完觉得店员是对的,这家长咄咄逼人,不是所有事儿你拍了放网上摆个标题谴责你就是正义的一方,这事儿,新华书店没错。

@如履薄饼qian:虽然我们这的新华书店营业员不管但那是三层的大型的。如果随便什么样的书店都坐地上开看了书都旧了谁买啊,书店也不是图书馆,都这样实体书店是都该关门了

@猪的汗血宝马:这两个职员只是在不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做的保护书的行为,本身是没错的,而且找一份工作不容易,怎么能随意就让人家撤职,该书店的经理可以制定一些规定让店员履行。只能说店里规定不是太明确。店员也只能这样说。

因为拒绝,所以成了新闻

关于“到底该不该在书店看书”的争论上,光明网时评里有这样一段评论:

孩子到底是去书店看书还是买书,我们当然无法随意论断;只不过,假期去书店看书的孩子确实挺多的,席地而坐,把一本漫画书翻完再翻另一本。很多书店都容许这样的行为,或者只是将那些主要以图片为主的书单独设柜,不让孩子随便翻看。作为经营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经营策略,其实是很正常的。只不过,这一家新华书店选择了拒绝,所以成了新闻。

拒绝读者免费看书,算不算一个好的经营策略,当然可以讨论;但是有一点,书店确实是卖书的地方,图书馆才是看书的地方,书给翻旧了翻坏了是卖不掉的,房租要成本,水电也都要成本。而且包括新华书店在内,无论国营还是私营,都有权独自决定自己的经营策略。此外,我们还应相信,一个称职的书店店员,对于买书与看书的判断,不会胡乱做出,否则他的老板早晚都会开了他。

作为读者,要求书店,哪怕是新华书店,像图书馆一样提供免费阅读服务,人家不提供就威胁“拍视频发到网上”,我是不太赞同的。扪心自问,很多逛实体书店的人,其实已经极少购买了,要买也是记下书名,然后去网上订购,那些将假期没人带的孩子送去书店打发时间的,就更多了。当然,这是读者的权利和自由,但是,至少不应该那么理直气壮地“占便宜”,更不要将这样的理直气壮教给孩子。

书店经营方和读者们的关系是可以和谐的

在这件事上,也有人给看到了另一面,长江网里有一段评论,评论者认为,书店经营方和读者们的关系是可以和谐,但是这需要双方共同去营造一个氛围,而这个气场的关键点在于书店方是否懂得让自己的经营得到创新。需要书店去迎合市场和读者们的双重检验。

人们去书店阅读的欲望,无非就是图新鲜,图氛围,如果看的确实值得购买,相信很多读者还是愿意去购买的,中间可能或许因为一些其他原因,造成了对一些书籍的折页等损伤,但这些却是书店方应该付出的代价,毕竟,一个开放的读书空间才能吸引读者前来捧场阅读,如果连一个损伤的勇气都没有,何来营业收入?好在这些问题的争执点只是在个别新华书店发生,我们更看到了许多新华书店的革新,比如西安图书大厦有一个专为会员提供的300多平方米的书吧,书吧里陈列着许多畅销书,会员只需花费2元就可进入书吧,可以得到免费茶水或咖啡,还可阅读书吧中的书。武汉青山新华书店的书香咖啡吧,读者只要消费茶水、饮料或食品,就可带入卖场中的书阅读。山西晋中市新华书店在2000年12月开业时,书店员工参股购买了桌椅,由员工共同管理读书区域。推出了三种收费方式:3元一张的当日有效日票、30元一张的月票、50元30次的半年有效的座次票,三种票值一人购买,全家享用。这些改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相比较这种“同顾客的争议”要好的多。

 

来源:新华网、光明网、长江网、头条校园新浪微博、澎湃新闻

出品:《民生周刊》全媒体

策划:《民生周刊》全媒体记者 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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