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全国民生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民生新闻联播

太原:居委会开证明“瘦身”至8类

来源:山西日报2016-12-13 10:33:50 太原 居委会

12月11日,记者从太原市民政局获悉,今年起,太原市将开展社区减负各项清理工作,减负后本市的基层社区只需办理“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等8类证明。

长期以来,社区承担着繁杂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为减少社区过多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让社区回归服务自治本位,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太原市委组织部和太原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依法厘清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依法确定了社区工作事项,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权责范围。

《意见》明确,今后居民关心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为辖区居民出具的8类证明具体包括:

在职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情况反馈;社区居民入党外调政审等发展党员证明;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居民在家正常死亡证明;学生在社区参加社会实践证明;社区矫正人员情况证明;社区居民开展志愿服务证明;社区居民应征入伍政审意见证明。

《意见》指出,凡属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乡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指标,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

《意见》同时规范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依法依规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居民出具证明的事项,需提供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具体条款内容,居民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及证明事项的有关佐证材料,并说明出具证明的原因、用途,承诺有关证明信息属实。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不能适用于任何承担法律职责及经济连带责任的证明。

《意见》还规范了社区居民委员会考核评比项目,除中央、国家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开展的,其他一律取消。(范珉菲)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民生周刊》杂志社有限公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