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正加速融入医疗卫生全链条,从儿科诊室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质医疗资源借助科技力量不断下沉。
在此背景下,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以制度规范引领技术创新,让人工智能更好服务于人民健康。
政策出台:锚定需求破解发展难题
《实施意见》的出台源于党中央、国务院对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部署。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要求探索推广人人可享的高水平居民健康助手,有序推动人工智能在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等场景的应用,大幅提高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和效率。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联合多部门制定《实施意见》。
政策制定过程中始终贯穿四大考量:
一是突出应用。以场景为驱动,面向卫生健康行业真实业务、依托真实场景、解决真实需求。
二是突出基层。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在推进医用机器人、新药研发的同时,把更多篇幅放在基层和预防,以人工智能支撑预防、诊疗、康复、健康管理全链条集成服务。
三是突出融合。鼓励政产学研用多方参与,推动医学人工智能在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发挥海量数据和巨大市场应用规模优势,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
四是突出安全。统筹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人工智能赋能而不替代的定位,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分类管理,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确保安全、可靠、可控。
文件内容:五个方面构建智能医疗体系
《实施意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指导思想,基于各地医疗卫生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的基础建设情况、应用进展情况、业务发展需求,确定了2027年和2030年的主要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深化重点应用。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在基层应用、临床诊疗、患者服务、中医药、公共卫生、科研教学、行业治理、健康产业等8个方向24项重点应用。
第三部分为夯实应用基础。提出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医疗数据供给、优化人工智能算力算法、加强中试基地建设、加强科技人才和标准支撑等5个方面内容。
第四部分为规范安全监管。提出优化行业管理和审核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和预警机制、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等3个方面内容。
第五部分为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试点示范、加强宣传合作,推动人工智能互利共赢、智能向善,技术普惠、成果共享。
落地保障:筑牢基础与监管双重防线
为确保政策落地,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从三方面发力:强化部门协同,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创新分级分类监管,严守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红线;发挥中试基地公共属性,构建共创平台与专病数据集,探索垂直大模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先进案例,持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形成良好生态,推动人工智能医疗服务体系全链条运用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罗芳菲)